银盛支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贵银罚决字〔2024〕2号”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存在“1.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2.向不符合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对其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722.16元,并 处罚款116万元。
同时被罚的还有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李某。
据悉,李某因对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向不符合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罚款5万元。
此次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1月16日。
国通星驿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贵银罚决字〔2024〕1号”显示,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存在“1.对可疑交易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2.未按协议规定及时将交易资金结算到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3.未严格履行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对其没收违法所得4.122万元,罚款9万元。
此次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1月16日。
通过罚单不难看出,两家支付机构被罚原因均涉及反洗钱领域。
洗钱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损害了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金融机构的信誉,而且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破坏作用。
《2022年反洗钱调查协查总体情况》显示,2022年,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共接收重点可疑交易线索1.3万余份;筛选后共对需进一步查深查透的610余份线索开展反洗钱调查6100余次;向侦查、监察机关移送线索6400余条。协助侦查、监察机关对2500余起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共2.6万余次;协助破获涉嫌洗钱等案件共1000余起。
去年10月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曾组织召开2023年贵州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暨打击洗钱犯罪推进会。
会议认为,当前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洗钱违法犯罪的手段不断翻新,各成员单位要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提升打击洗钱犯罪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各成员单位强化统筹协调,增强打击洗钱犯罪的合力;强化监管协同,提升源头治理工作的有效性;强化宣传交流,营造良好的反洗钱工作氛围,切实推动贵州省打击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
遗憾的是,银盛支付和国通星驿在贵州似乎拖了后腿。
此前,两家支付机构均曾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领到过央行开出的天价罚单。
2018年6月15日,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给予该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341,395.79 元,并处罚款13,136,057.80元,罚没合计金额22,477,453.59元。
2022年3月21日,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人民币2245万元。
2020年12月31日,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3.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5.条码支付业务风控制度不健全;6.未按规定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7.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8.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地发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9.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 T+0 资金结算服务;10.未按规定开展收单交易风险监测;11.存储银行卡敏感信息;12.未备案先展业。”共计十二项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1.02万元,并处人民币6710.02万元罚款。
银盛支付和国通星驿的被罚,也提醒着其他支付机构进一步强化合规经营意识,为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实体经济需要贡献力量。